“怎么了?”李辰乐问他。
“大好人,我能把它带回去吗?”
李辰乐以为他说的是连碗一起带回去,想着碗也值不了几个钱,就点了点头,谁知小男孩从破烂的衣袖里拿出了一个豁了一个口的瓷碗,把面倒了进去。
李辰乐这才知道,原来他有个妹妹还饿着。见此,李辰乐把自己碗里的面夹出了几筷子,放到小乞丐碗里,吩咐摊主给两人加了点汤。
“吃吧。”
小乞丐两眼放光,自从跟妹妹流浪到这里以来,就没人对他这么好过,只是说了好几遍感谢。
“也不是白给你的,我问你一些问题好吗?”
小乞丐自然是把知道的什么都全盘托出。
原来小乞丐叫小聪儿,跟父母从外省讨饥荒而来的,路上父亲被路上的起义民兵拉了壮丁,现在生死未卜,母亲带他们到京城不久,就染病死了。
吃完饭后,李辰乐跟着小聪儿见了她妹妹,小女孩六七岁的样子,住在桥下面,脸上比小聪儿干净的多。
看到小聪儿就脆生生的喊了句,哥哥!
但是看到李辰乐后眼神就有些恐惧,紧紧抓着哥哥的袖子不撒手。
小聪儿连忙安慰道:“三儿,他不是坏人,哥哥也不会卖掉你的。”说着把背在身后的的半碗面拿了出来。
叫三儿的小女孩立马惊呼起来,亲亲哥哥的脸蛋,拿起放在石头的树枝“筷子”,就准备吃了起来。
“这是这位大好人请的啊,三儿快谢谢人家。”
小聪儿忙提醒道。
小姑娘这才对着李辰乐甜甜的道了一个谢。
李辰乐回了一个笑,就被小聪儿领着去了一个成衣店,这个店比较偏僻,更像是平民的一间房子。
“大哥,就是这里,这是的衣服比较便宜,我见城里的长工不会做衣服的,都是从这里买。”李辰乐用的是伪声,觉得古代,男性总归行事方便一些,所以小聪儿不知道她的性别。
李辰乐进了进去,发现这个铺子与其说是个铺子,不如说家民房,里面有三四个妇人,大概是母女,在赶制衣服,想是做些衣物补贴家用,李辰乐选了现成的身便宜的麻布衣服买了下来。
出来的这身衣服虽然有些脏了,但是材质柔软轻盈,明眼人仔细一看就能看出来,不太方便。
想到天气已经入秋了,小聪儿的破烂小棚里却只有一块破烂补丁布当被子。
李辰乐只给自己只留了一身内衫,换上麻布衣,把换下的衣服全给了小聪儿,然后就跟他告别了。
随后找了间院子照着买的小铜镜,化了化妆,出来时人的气质已经从落魄的流民大哥,完全变成身形纤瘦脸色有些枯黄的书生。
李辰乐前世最为国家的一级特工,虽然后来因为身体原因开始做后勤文职,但是最擅长的还是将自己泯然众人矣,凡人一眼看过,不会记住那种。连小人物的体态和小动作都能模仿的惟妙惟肖。如果前世去闯娱乐圈,估计演技奖杯能抓一大把。
然后就是找工作了,李辰乐看到这里的字跟繁体汉字基本一样,有点猜疑这里也许跟地球是同源。闲暇的时候李辰乐练过几年的书法,不知道能不能靠这个赚点钱。
说干就干,李辰乐先是去书铺里,买了几张纸,花了20文钱,找了个客栈租了间房,房间里只有一张床,一个桌子,有点简陋,但是价格适中,好歹解决了住宿问题。
最让李辰乐头疼的还是笔墨的问题。“文房四宝”不愧是宝,古代读书成本是很高的,李辰乐现在只买的起纸。以前前练书法的时候为了陶冶情操,她也做过笔,但是毕竟在现代工艺过程已经很完善了,工具都是现成的,即使如此,制作成本还是很高的,光花费时间,都足够李辰乐饿死好几次的了。
尽管没有头绪,但是李辰乐还是信仰实践出真知,先干。她先跟客栈借了下厨房,想在灶台刮点油烟什么的,看看能不能用,却看见伙夫在杀一只鸭。
李辰乐心生一计,连忙要了几根大羽毛,伙夫不解,但是也没多问,给她薅了一把。然后李辰乐又找来两捧沙子,用土和废弃的杂石堆了一个简易的灶台,把沙子铺在上面,借了点柴,请教伙夫帮忙生了火,把沙子加热。伙夫好奇这个年轻小生干嘛,到也先放下手中的活,配合的很。
李辰乐约摸着温度差不多了,就把几根羽毛插在了沙子里,过一会看到羽毛根部由透明变白,便把羽毛都拔了出来,然后借来一把刀,把羽毛根部削成钢笔的模样。
“小兄弟,这是什么东西?”赵初八不解道。看半天还是没看明白。
“这啊,是笔。”李辰乐对这个憨憨胖胖的伙夫挺有好感的,便温和回答道。
“这咋就是笔了?咋写字啊?”
赵初八摸不着头脑。
“一会儿你就知道了。”
李辰乐笑笑。
过一会儿李辰乐把简易墨水配好,然后喊赵初八过来。
“朋友,你叫什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