朝暮笑笑说:“让你见怪了,有家不能回很奇怪吧?”
老二的眼睛里除了惊讶还有惊艳,他突然抱住了朝暮。
“怎么会,我……我和父亲一样呢。别难过,以后我就是父亲的家人。”
朝暮并没在意他说的话,他们怎么可能是家人呢。家人是特殊的,只能是生他养他的那两位二老,每每想起自己父母人前夸他人后说他的样子,朝暮就感到难过。
不过朝暮还是回抱了老二,轻声说:“谢谢。”
“咳咳。”小三不知道什么时候靠在门口,撇着嘴看过来。
看的朝暮莫名的不好意思,连忙放开了老二。
小三当看不见老二那么大个活人一样,直接过来拉着朝暮就走。走之前就警告性的对老二说了一句:“不想回去就老实点,不然就回去争你的大领主!”
朝暮不是很懂这句话的意思,不解的望着小三,小三又对朝暮说:“父亲不要用这种表情看着别人,很危险的。”
什么很危险?朝暮不是很懂,他不过是看一眼就危险了吗?
第二天朝暮在书店门口发现了一张宣传单,很明显很昨天那两个外地人发的,因为上面写了葛莉莎的小儿子这几个字样。
画中是个十岁左右的小孩,说是七年前就丢了。画中的小孩总给朝暮一种熟悉的感觉,直到看见小孩左边脖子下的痣时,朝暮灵光一闪想起了昨天抱老二时,他在老二左边衣领下也看到了一颗痣!
很显然老二就是隔壁领主葛莉莎的小儿子,难怪昨天小三会说那样的话。只是老二身份那么高贵为什么会来到这里还不想回去?
想了一会,朝暮觉得每个人总有一些自己的烦恼吧,他觉得好的身份老二不一定觉得好。这样想朝暮也就把这件事放下了,专心开店。
中午点的时候那两个人带着小三又来了一次,朝暮和他们聊了会,他们就走了。
刚走没多久,外面就传来马蹄的声音。很快有个客人过来和朝暮八卦,“刚刚又抓到谋士了!还是两个,就在街头那边,他好不好奇?我带你去啊。”
这个客人是个常客,买书的同时经常过来和朝暮说话,每每说话的时候都会脸红。就算朝暮再迟钝也隐隐感觉到了一些,他尽量远离他。
朝暮:“不了,我还在上班时间不能离开这里。”
客人略微有点失落,不过很快又重振精神说:“没事,我猜也能猜到之后会发生什么。我跟你说,不是我吹,过几日带队的那个野小子就要晋升成队长了。”
“野小子?”朝暮想起老大来,还记得那次城门口的护城士兵就叫老大野小子。
客人语气明显邀功:“就是那个每周都过来收保护费的野小子啊,无父无母的就是个孤儿,从小就跟着护卫队打架,之后又帮着城主收保护费不做人事。现在好了,立了功又是领主的一号狗腿,领主能不给他晋升吗?”
朝暮静静的听着,老大能晋升也是好事。本来老大就不常回家,以后住在城里就更不用见到他了。
事实上就如这个客人所猜的那样,这座城不是很大,领主也不是个多大的领主。他甚至比隔壁葛莉莎的领土还小很多,但他胆子很大野心也很大。
领主是个中年的男子了,因为常年不运动所以长的很胖。圆润的脸颊在灯光下能反光,肚子大的衣服都支撑不住的样子。
他在酒馆包了第三层庆祝,对葛莉莎的辱骂不绝于耳。
“那个老不死的娘们快不行了吧,哈哈哈哈,这么急着把她小儿子找回去帮她对付那些豺狼虎豹!”
“活该!呸!高傲什么高傲,当她自己就有多清白了一样!还看不起老子,活该她被她那些儿子当冤大头!”
“还想到我这找人,别说人不在我这了,就算是在我也不给她!”
“哈哈哈,野小子干得好,这么快就找到那两个谋士了。”
领主扬了扬手中的酒杯,老大便在他椅子前单膝跪下说:“为领主解忧是我应该做的。”
外界说的不错,他就是领主的一条疯狗,见谁咬谁!
领主一高兴大手一挥就给老大晋升了,老大并没有表现出多高兴只是表示:他会更努力的为领主效力。
领主一高兴,酒就喝的多了。这一层的士兵都喝了很多,满屋子的酒气醉人心弦。
老大和一个士兵互相扶着回士兵的住所,那是个三十多岁的老年单身士兵。他可能是喝的太醉了,见路上人不多就对着老大悄悄说:“你把你那个父亲找来,我们去你那好好快活一夜。”
老大当即皱眉,他对那种事完全没有兴趣,更别说是他明面上的父亲了。
“找别人去,别碰他。”
谁知这个士兵非和朝暮杠上了,一副非要朝暮不可的架势。
“诶我上次看见你遗精了,你也到岁数了吧。你就不想尝尝滋味?”
“不想。”
“那你就当给我尝尝行不?求你了,把他找来吧。自从上一次见到他